风靡世界的“乐高”
被山寨傍名
不到2年
就赚了1.6亿元
01 一审判赔300万,终审判赔3000万
4月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该院对“乐高”诉“乐拼”系列标识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对“乐高”提出的3000万赔偿主张予以全额支持。
据了解,美致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等人从2015年开始复制乐高玩具,生产出大量含有“乐拼”中文及英文字样系列标识的玩具产品,其中多款标识侵犯了“乐高”商标标识。
从外,其中有个商标名称与乐高公司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品名称相似,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查明上述事实,遂判决美致公司等三被告赔偿乐高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300万元。
但是,判决后,双方均对赔偿金额有异议,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美致公司复制乐高玩具持续四年之久,经参考相关行业利润率合理估算,所涉侵权产品的整体获利应远超1.6亿元。
据此,广东高院认为,美致公司侵权持续时间长、规模大、获利多,且极富设计性和组织性,攀附和模仿乐高公司的恶意明显,属严重侵权行为,应从重判赔,遂对乐高公司提出的赔偿主张予以全额支持,改判“乐拼”赔偿“乐高”相关经济损失3000万元。
02 商标侵权如何维权
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随着企业影响力的不断扩大,可能会被有心人拿来“搭便车”,这不仅会破坏企业形象,而且会损害企业经济利益。因此,品牌保持敏锐警惕的商标意识,监控市场,及时发现商标侵权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成为企业的必修课之一。
当商标被侵权时,品牌如何维权呢?
一、固证
权利人可以对侵权人销售、使用商标的场地、平台,或者提供服务的场所、网站等,进行取证、固定证据,以确定侵权行为、侵权事实。
目前,权利人的证据固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传统公证取证,一种是电子存证。
对于数量较多的网络侵权行为,传统公证往往短期内无法完成取证工作。可以和创因公司这样的品牌维权公司合作,我们的第三方电子数据存证,证据直连互联网法院,大大提升办案效率。
二、发送律师函
向侵权人发送律师函,要求其下架相关产品,或停止使用相关商标。
一方面起到震慑作用,告知对方其行为属于侵权行为,给对方一次改正的机会。如果对方能认识到错误,且侵权行为不严重,又愿意协商解决的,我们也建议双方可以就侵权事实和侵权赔偿进行协商解决。
另一方面,如果对方坚决不改正,继续使用相关商标,证明其主观上存在一定的恶意,权利人可以在相关诉讼中取得有利地位。
三、书面投诉
如果对方仍然拒绝停止使用相关商标、或销售相关产品,权利人可以通过行政方法解决。例如向有关部门进行书面投诉,要求商标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纠查行为。
四、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对方仍然拒绝下架、并且仍然坚持销售、使用商标或者相关产品,创因科技可以协助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